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刑事案件刑期从被羁押之日开始计算吗?判缓刑在上诉期如何抵折刑期?

时间:2023-06-01 10:17:37来源 : 法制法律网

一、

刑事案件刑期从哪天起算

从被羁押之日开始计算。被羁押一天就是计算一天刑期。

二、

判缓刑在上诉期可以抵折刑期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上诉是刑事诉讼司法救济的措施之一。

我国《刑法》对刑期的拆迁作出了规定,而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在上诉期内是不能折抵刑期的,缓刑并不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处罚种类之一,刑事案件在上诉期的,不会执行法院的判决,只有在二审判决后,才会执行刑期。

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判决管制的,在判处前对当事人先行进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就可以折抵二日的刑期。

(二)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在判处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1日的刑期。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先行羁押1日的,可以折抵1日的有期徒刑。

三、

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二)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 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三)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四)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五)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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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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