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妨害公务罪构成要素-全球热讯

时间:2023-06-04 16:23:48来源 : 法务网

一、

妨害公务罪构成要素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二、

妨害公务罪中公务行为的认定

找法网提醒您,妨害公务罪中公务行为的认定如下:

1.审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

2.审查被妨害公务的执法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执行公务。

3.是审查认定中应注重复核证据。

三、

妨害公务罪基准刑

妨害公务罪基准刑是: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4.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5.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6.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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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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