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停车费预收3年,“子母车位”价格翻倍!通州一小区酝酿换物业之际突起风波……

时间:2023-07-07 23:20:24来源 : 北京向东看

“在这住了4年,停车费一直都是1200元,现在物业明知要撤场的情况下,还想预收3年停车服务费,甚至将‘子母车位’停车费翻一倍,这合理?”

这两天,因为新老物业交替的事儿,通州区永顺镇新地国际家园小区的业主们有点闹心。居民称,因招标选定流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选定新物业,老物业又因停车费的问题再次引发居民不满。“我们的诉求就是尽快把现在的物业换掉,哪怕启用应急物业都行,就这么难吗?”


(资料图)

物业突然贴出一纸通知:

预收三年停车费,“子母车位”费翻倍

陈先生是新地国际家园小区内的一位居民,他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小区物业——北京恒信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明知要撤场的情况下,还发布一则通知函称,6月1日起,预收未来三年的停车费。

陈先生称,小区物业管理一直很一般,为此,今年1月,小区临时业主大会通过决议,不再续聘和接受现物业公司的服务,计划通过招标选定新物业。按原计划,5月5日老物业撤场,但因招标问题卡壳了,所以一直未撤离。

“眼瞅着老物业就要撤出小区了,居然还闹这么一出。这不就是变相‘圈钱’吗。”陈先生称,物业不仅要收取居民三年的停车费,“子母车位”费用也突然翻倍了,这让居民们很不满。

“我们是2019年入住的小区,前三年一直按照产权车位收费标准交款,每年1200元。最近因为车位到期,业主交费的时候被物业告知一个车位输入两个车牌号,可以停两辆车,属于‘子母车位’,现在每年需交2400元停车费。

车位人防许可已过期 

物业被处罚

物业这样的操作居民们自然是不能接受的。居民介绍,在物业提出预售三年停车位的时候,了解到小区地下车库属于人防车位的居民便将此事告知到通州区人防办。随后,通州区人防办第一时间给居民答复:市级领导高度关注此事,迅速联合多科室开会讨论尽快为居民解决。当天就安排3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新地国际家园调查。调查后,北京恒信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防工程使用证有效期限:自2021年05月30日至2022年05月29日,向有关部门查询物业人防许可已过期。

通州区人防办现场与新地国际小区居民沟通:

1、 对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 因物业受到处罚,不会给其办理3年使用证,只能一年一年批;

3、 追缴国有资产及行政处罚处理完,再给其批使用证

对于另一件“子母车位”收费翻倍的事儿,按照居民的说法:也另有隐情。据居民提供的音频资料中,一位自称是物业工作人员的人士反复强调,“因居民不交物业费,我们很难运营。”居民则称,这是一种“捆绑收费”。

目前停车收费问题仍未解决。车可以正常进入小区,但小区地面车位紧张,根本没有地方停车,“子母车位”收费不合理,因此还没交停车费不可以进入地库。“已经好几天没将车开回来,对出行造成诸多不便。”

居民:换物业迫在眉睫

盼了两年,缘何又卡壳?

居民为何要换物业?缘由不止因为停车费。居民说,早期,本应按三级物业服务标准管理的小区,但并未享受到对应的服务。过去几年,小区物业日常管理混乱、车库积水、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引发火情等,日渐加深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隔阂。“我们两年前就想换物业了, 一直没成功,最近好不容易有进展了, 又卡壳了。”

新地国际家园小区内共有8栋居民楼,其中5栋为商品房,3栋为公租房。现在物业属于开发商的前期物业。

如果按照第一批2016年购房部分业主入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但当前仍然有近100套没卖出去,对于新购房的业主还在服务期内。

2021年12月,新地国际家园小区20%业主提出想要更换物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因小区没有条件成立业委会,当时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下称:物管会)。今年1月,通州区永顺镇新地国际家园小区临时业主大会通过决议,不再续聘和接受现物业公司的服务,计划通过招标选定新物业。因选聘物业情况复杂,小区房屋产权属性不同,导致招标选定流程中出现了意见分歧,因此,物管会至今尚未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

在首次招标中,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在该次招标过程中,物管会对招标过程中评标、评分的公平性提出质疑,且后续未能完成复议,项目招标被迫终止。

“本以为只要换一家招标公司,再走一遍招标流程,做到客观、公正打分,就能选出新的物业并入驻。然而,在如何确定中标人一事上,属地镇政府提出的指导意见却与招投标公司的规定产生了分歧。”陈先生说,按照招投标公司给出的说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而镇政府则表示,选聘物业企业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因此招标公司应明确前三名物业公司,并由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从而确定中标人。对此,陈先生及业主们感到困惑,“为何第一次的招标文件能够明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而第二次却被叫停。

“之前业主大会商品房业主参与投票才40.38%,再召开业主大会,公租房+开发商43.9%,假设之前业主投票全部参与才40.38%,决定权根本不在业主这边。”同时,陈先生表示:新地国际家园小区的居民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只希望换一个全体业主的意向物业。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公司与新地国际家园小区物管会确有签订合同的意向,但由于双方在如何确定中标人这一问题上仍存在意见分歧,因此合同尚未完成签署。

官方回应:

选聘物业已有指导意见

为了居民所述停车费涨价、新老物业交接等事宜,记者以居民身份拨打了物业电话,对方表示,“今年开始所有‘子母车位’续费全部增长,按照两个停车位收费。”对于是否存在捆绑销售一说,对方未回应。

随后,记者又以居民的身份拨通了属地居委会的电话,对于新老物业交替的事儿,工作人员证实,“选聘物业企业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招标公司明确前三名物业公司,并由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从而确定中标人。”

此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北京日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小区临时业主大会召开时镇政府确实进行过指导和沟通,但物管会与第一家招标公司制定标书的过程中,镇政府没有看到相关标书,起初也对“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这一约定并不知情。在物管会对招标过程中评标、评分公平性提出质疑后,镇政府方才从标书中得知这一情况。为了确保物业公司的选聘合规合法,镇政府曾向区有关部门去函请求指导。依据有关部门反馈的相关规定,最终镇里建议小区物管会与招标公司在合同中明确,选出评分前三名的物业公司后,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最终选定本小区的新物业。这与招标公司的主张存在意见分歧,因此截至目前物管会尚未与其签订合同。

新物业未进驻,老物业突然撤出的话,小区管理将面临天窗期,对此,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曾表示,已对现物业进行了约谈,明确撤场时间需与小区物管会沟通,达成一致并向全体业主公示。“我们将尽力协调小区现物业企业,等小区选出新的物业企业后再撤场;如果小区现物业企业撤场时,小区还未选出新物业,将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应急服务。”

对此,部分居民表示,宁愿引进应急物业,也不愿老物业继续留在小区。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来源:北青社区报副中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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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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